1.    本筆電乃為協助教師教學資料之準備或進行E化教學,請勿將筆電挪做它用。

2.    筆電申請表請於每年8 22前繳交至設備組,資訊組將依不同年度的筆電數量,公開抽籤決定分配給申請者領取的優先順序。

3.    借用以學年為單位,請於每學年結束前(6/30)歸還至資訊組設備組

4.    若於借用期間筆電遇有遺失、毀損或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時,除經查明已善盡應有之妥善使用及保管解除其責任者之外,借用人應負賠償及維修之責任。

5.    期末歸還時,借用人務必將檔案自行留存,並將筆電袋內私人物品取出,資訊組收到筆電後會將資料全部清除及系統還原

6.    使用期間請勿將個人的重要資料放置於C(包含桌面及我的文件),若故障送電腦公司維修後將全部重設回初始狀態!!! (筆電送修前請將個人的重要資料備份:包含我的最愛、信件、D槽資料等,請借用人自行備份)

7.    教師借用筆電後成為該筆電之保管人員,負責電腦的安全與正確使用,長時間不使用時要關閉電腦,並保持筆電的清潔。不得私自拆卸筆電或私下安裝不合法之軟體程式。

 

領域

 

申請教師姓名

*申請人已詳讀以上事項,並同意保管筆電責任

申請日期

          

申請原因

  □教學使用    □其他:

使用頻率
(每週上課節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