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立石牌國中家長會105學年家長代表大會營養午餐報告資料
報告人:
李誦菁
一、 營養午餐的政策
(一)
本校自民國96學年開始實施營養午餐供應,由衛生組負責午餐衛生管理,並設立午餐供應委員會進行餐飲衛生事務,遵守相關招標及餐飲衛生規範,以全校師生用餐品質為首要目標,期望從餐飲衛生管理工作中促進學生身心健康。
(二)
供餐廠商由總務處依據招標需求進行公開招標,供餐內容依據午餐每日熱量需求約850大卡,為求師生餐飲健康,本校規定不得供應含糖飲料,每週以水果、鮮奶取代含糖飲料,落實衛生健康飲食理念。
(三)
本校供應之餐點,注重學生營養與午餐品質,以低油、低糖、低鹽為原則,一週限定僅能供應一次甜湯、一次油炸物,並限定人工添加物之使用,避免學生攝取過多糖分及脂肪,師生飲食權益與身心健康為本校午餐供應之督導重要工作。
二、午餐供應特色:
(一)
選用具有合格認證標章GNS的午餐食材,並定期進行食材安全檢驗,保障用餐安全。
(二)
成立午餐工作小組,嚴格監督午餐供應,保障用餐衛生。
(三)
配合學生生長發育需求,供應營養均衡、熱量適當的營養午餐,保障用餐營養。
(四)
利用天然食材增加食物風味,降低油、鹽、糖使用量,以建立良好飲食習慣。
(五)
每週供應學童鮮奶二次、水果三次,提升學生生長發育所需的鈣質及蔬果來源。
三、菜單設計與審核程序:
(一)
午餐承攬商營養師進行菜單設計。
(二)
提交學校午餐秘書二審。
(三)
提供各班學生投票選擇每月供餐廠商。
(四)
每日午餐約850大卡。
(五)
一週一次油炸物與甜湯,甜度值不能高於12。
(六)
每月第一週星期一訂為蔬食日(無肉餐食)。
四、營養午餐供應內容:
(一)
供餐時間:105年9月至106年6月。(依本校行事曆學生上課時間)
(二)
供餐廠商家數:本年度採續約方式,由愛欣、統鮮公司,同時供餐。
(三)
每週主食供應至少三次是以混合全榖雜糧方式供應。
(四)
鮮奶提供以校園食品光泉全脂鮮奶與養樂多鮮乳。
(五)
水果每次供應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所規範的食物營養成分標準0.7分以上。
(六)
每週油炸品次數以一次為原則。
(七)
每餐每人金額:新台幣55元(四菜一湯,每週三次水果及二次鮮奶),每餐55元內含代辦處理費1元。
五、午餐供應對象:
(一)
本校教師及學生。
(二)
每天平均供應份數:用餐人數約2200份。
六、餐飲衛生檢核及履約管理
(1)每學期抽驗廠房:
每學期至各廠商廚房抽驗一次,將抽驗結果請廠商改進,補足資料,並配合每月異物客訴情形,統一檢討。
(2)每月抽驗統餐:
每月隨機抽取全校各班中之一班,進行取樣,送至食品檢驗中心,確保大腸桿菌數低於標準數量。
(3)例行性甜湯檢測:
甜湯提供當日,規定廠商進行甜度檢測,最高不可超過最高標準值12。
(4)每月審查菜單:
由衛生組長、衛生副組長、合作社經理、家長委員共同監督審查。
(5)每日均有午餐委員督導巡查:
由午餐供應委員會輪流擔任每日午餐巡查,檢核午餐履約並確實依規定執行。
(6)例行性開會:
每學期定期召開午餐供應委員會議2次,並檢討學生用餐情形。
(7)每月提供肉品及蛋品來源報告:
肉品來源與蛋的來源以及進貨單與標章證明符合CAS證明。
(8)每月午餐衛生管理檢查表:
每月5日前填報「午餐衛生管理檢查表」,送請地區營養師檢核學校午餐供應情形。
(9)每日午餐留樣備查:
每日午餐留樣於合作社專用冰箱,並冷藏備驗。
七、午餐意見處理:
(一)
一般供餐意見,由學校訓導處進行意見反映、處理與追蹤,提報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。
(二)
影響午餐衛生、安全問題,由學校訓導處進行意見反映、處理與追蹤,並提報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,由委員會成員依照合約契約條款規範,視情節輕重討論議處方式後,再提報午餐群組供應委員會討論通過後,依決議辦理後續相關事宜。
八、午餐收費:
(一)
學生每餐新台幣55元整,採每月由校方統一印製三聯單,請家長於期限內憑單繳費。
九、103學年客訴處理及處罰:
(一)違約扣點與罰則
統計異物出現情形,經午餐供應委員會開會討論決議後,請總務處函送廠商執行扣點與罰款,依據教育局規定,分為生物性異物與物理性異物扣點,且每次出現異物需罰款一千元。
本校依規定落實記點規範,廠商供餐如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情事,及時通知廠商並立即至班說明道歉,以師生食品衛生健康為第一,嚴格要求廠商履行契約規範。
(二)104學年度扣點情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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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學年度 |
總扣點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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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學期 |
下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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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欣 |
扣3點 |
扣2點 |
扣5點 |
統鮮 |
扣5點 |
扣1點 |
扣6點 |